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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开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2-01    浏览:1089

     

      水富县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五五”普法以来,注重打破青少年法制教育主体单一性的局限,构建立体的法制教育主体模式,变法律学习中的被动教育为主动感受,变消极接受为积极索取,通过以案释法,开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课堂,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是各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定期不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园为学生上专题法制讲座。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过程及思想根源等进行深刻剖析,引导教育学生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使学生寓教于乐。
      二是县一中、县一小、县三中等中小学校,坚持组织学生到县法庭或巡回法庭旁听法庭庭审,让学生积极融入到法庭庭审过程中,现场直观接受法制教育。
      三是司法、公安、综治、税务等部门在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中,注重通过展出宣传画板、现场电视播放法制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以大量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形象生动地向青少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调动了青少年学法积极性和参与性,提高了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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