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0-27 浏览:1364
10月21日,盐津县司法局与四川省高县司法局在高县罗场镇召开了“盐津、高县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调会”。两县司法局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毗邻接边的盐津县兴隆乡、高县罗场镇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两方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并一致认为:做好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发展共谋、和谐共建、经济共赢,文化共享”,这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体现。构建“和谐周边”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调处、激励机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明确责任等联防联调工作制度。二要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确保行政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三要对行政接边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要优先调处,避免因调解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激化。四要一时难以调处的疑难复杂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汇报,由上级机关协调处理。五要进一步加强接边乡镇基层司法行政和联防联调工作交流与合作,增进团结和友谊,最大限度减少接边地区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为维护行政接边地区社会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
之前,盐津县与四川省筠连县在筠连县召开了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会议,深入探讨区域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分析讨论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修订完善两县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和联防联调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