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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富县司法局及时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6-15    浏览:1916

     

     
     
      5月14日,水富县司法局召开全局党员、干警会议,加强党员、干警“11.28”专题案例警示教育。
      会议学习了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全面系统地学习了“ 11.28专案警示教育材料。并就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依理说事,就事明理,举一反三的方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深刻分析了邹韶禄等人违纪违法的特点和产生的根源,一致认为邹韶禄等人长期放松学习改造,背弃党的理想信念,权力观、利益观膨胀,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是咎由自取。
      县司法局党组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警要进一步对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等人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再剖析,再反思,再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明明白白做人。二是要以“11.28”案例为鉴,深入学习,以案明纪、引以为戒,痛定思定,举一反三,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要继续开展好“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四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智于民,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建立建全干部队伍科学管理体制,把反腐倡廉引向深入,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廉洁性,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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