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及时 方法得当
——村民小组长唐再万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
原来,双方是为了购买林木引发纠纷。买方张某购买了李某的林木,并签有林木买卖协议。张某在运输林木时,没有履行协议,差欠李某的林木款;李某多次向张某催收未果,从而引发矛盾纠纷,最终激化到两人准备用武力解决的情况。在了解了事件的真相后,唐组长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张某当场兑现了差欠李某的林木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即将发生的一起流血事件,就在唐组长的努力下化解了。这是近几年来,威信县加大村民小组调解组织建设的结果。2006年初,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在全县率先建立了村组调解室,建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化解了村组内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一做法,近几年间相继在全县进行了推广。随着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健全,特别是“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实行,乡、村、组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大量的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