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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结合“送文艺下乡”开展“送法下乡”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7-12    浏览:1387

     

      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绥江县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建设“和谐平安绥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绥江县委宣传部、县委普法办,结合绥江的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精心部署实施。于2010年6月28日召集新农村建设办、文体局、司法局、林业局、科技局、信访局、民政局、移民局、卫生局、计生局等单位,召开“送文艺下乡”暨“送法下乡”会议。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借文体局组建的“金江艺术团”开展的送文艺“千场演出进村居”活动,将文艺与法律有机结合,寓教于乐。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特别是要结合移民迁建和绥水二级公路建设,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政策法规资料的编印,随团开展“寓教于乐、共建和谐”的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深入到全县35个村(社区)和千家万户。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五个乡镇司法所所长为联络员,负责本乡镇的“送法下乡”的具体活动和信息的反馈。
      2010年7月2日,由中绥江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文体局承办,在中城镇田坝村举行了首场演出,拉开了送法下乡的序幕。演出现场,绥江县司法局、中城司法所和送法下乡成员单位与文体局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绥江县司法局“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八个一实践活动宣传资料》、《农民工维权知识》、《致全镇人民禁毒公开信》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8人次,成功调解简易纠纷28件。
      通过这种形式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必将为我县的移民迁建和绥水二级公路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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