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切实围绕构建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多元化,使得人民调解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实基础平台。全市共建人民调委会157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3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46个,其他性质调委会2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485人。
调解力度空前。全市平均每年共调解各种纠纷、案件13万件左右。 2017年,全市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5164件,调解成功34670件,调解成功率98.60%;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75件96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07件4808人。为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
抓好典型带动。截止目前,共创建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3个(即:昭阳区凤凰司法所、龙泉司法所、太平司法所;鲁甸小寨司法所、桃源司法所、乐红司法所;镇雄木卓司法所;彝良龙海司法所;盐津豆沙司法所、牛寨司法所、柿子司法所;永善桧溪司法所;水富太平司法所),市级规范化司法所81个、调委会98个。2个所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盐津豆沙司法所,鲁甸乐红司法所),1人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水富太平司法所所长董祖权)。2017年,昭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平安和谐昭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