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昭通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作者:申开朝  发布于:2018-04-02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浏览:166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切实营造全社会积极同黑恶势力进行斗争的浓厚氛围。昭通市司法局围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浓厚氛围。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两院两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告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乡村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当前政法部门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使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人心;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送到贫困户手中,增加贫困户对黑恶势力的认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抓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一线调解资源,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尤其关注年底欠薪、重大债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主动帮助他们和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做到及时排查、积极化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
       
    抓管理,管控社矫人员??/span>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两清”,即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清。建立健全日常教育制度,预防和阻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宣传和教育,利用集中学习,宣传扫黑除恶知识点,鼓励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抓律师,引导依法辩护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