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6-18 浏览:1346
2010年5月29日,麟凤乡调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其起因是威信县电力公司10KV输电线路与麟凤中学门前绿化树木的安全距离不够。为确保安全供电,县电力公司向该片树木的产权单位麟凤乡政府提出对树木进行修枝,麟凤乡政府同意由电力公司全权负责该工程施工作业。
2010年5月28日,威信县电力公司将树木修枝工程口头委托李某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李某操作不当,从树上摔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与电力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由于死者家属提出的要求过高且没有法律依据,双方未达成共识,死者家属方遂聚众200余人,扬言将尸体运到威信县电力公司讨说法。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麟凤乡调委会牵头进行调解。在煤电一体化项目秩序维护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下,通过两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签定了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