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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听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准备工作情况报告座谈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6-30    浏览:14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并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侵权责任法》施行前的准备工作,经绥江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于2010年6月25日约见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听取实施《侵权责任法》准备工作情况报告座谈会,并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县政府办、县法制办的领导参会。主要听取各部门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全县发生和本部门办理侵权责任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实施《侵权责任法》前本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法律宣传和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具体打算等情况。会上,与会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08年1月1日以来全县发生和本部门办理侵权责任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实施《侵权责任法》前本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法律宣传和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具体打算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刚作了《依法监督实施〈侵权责任法〉全力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讲话。为确保《侵权责任法》在全县的正确实施,他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刻理解《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正确把握立法的价值功能;二是重点掌握立法新亮点(即侵权责任法》首破了《民法通则》及相关单行法律、司法解释中对有关民事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办法,新亮点主要体现在10个方面:多人死亡案件,赔偿不再“同命不同价”精神损害赔偿 ,立法首次明确劳务雇工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责任网络侵权,网站担责有前提校园伤害 ,事故责任区分缺陷产品 ,建立召回和惩罚性赔偿制度;车辆出借,使用人担责,车辆被抢盗,行为人担责医疗手术,情况紧急可不经家属签字同意 医院不得乱检查;流浪狗侵权,依然难操作豆腐渣工程 ,谁建谁负责),切实保障《侵权责任法》的正确实施;三是依法监督,通力合作,强势推进《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同时结合移民迁建的实际,县市人大代表以及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的领导,围绕民事权益、侵权行为的构成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将极大的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更好的使《侵权责任法》在全县的正确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刚还提出了近期应当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认识提高,增强施行意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继续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侵权责任法》的深远历史和重大现实意义。当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分析侵权责任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妥善处理我县以移民领域为重点的各类侵权责任纠纷,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宣传培训,突出普及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及讲座、论坛、咨询等形式,切实搞好宣传培训工作。县普法办要将《侵权责任法》纳入2010年的普法计划,力争促成县委、政府组织一次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侵权责任法》培训班,邀请具有丰富理论功底和熟悉《侵权责任法》的法学专家或司法工作者为其授课,宣讲《侵权责任法》。必要时,开展一次学习《侵权责任法》测试活动。县人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在重点抓好本部门学习培训的同时,还要积极派员到党群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宣讲《侵权责任法》。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等方式,突出培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者,并认真考核,防止走过场。县普法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讲座、释疑解惑等形式,大力宣传《侵权责任法》,强势推进法律普及,教育和引导公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做到既要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益,更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普及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司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中小学生及移民。普及的重点内容是《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三是依法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正确领会和深刻把握《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及基本精神,要在学懂弄通会用上狠下功夫,既要掌握《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更要熟悉《侵权责任法》的特别规定,做到融会贯通、游刃有余、适用正确。同时要把握本单位本部门适用法律的重要章节和重点条款,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实施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侵权责任法》执法检查,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培训和办理案件。建议县政法委要强化对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监督检查力度,专题研究《侵权责任法》实施准备工作,及时组织一次政法系统副科以上干警专题业务培训活动,从2011年起将《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培训和实施工作纳入全县普法重点,列入综治维稳目标考核内容。县政府办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正确实施《侵权责任法》,严防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县监察局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不力和执法不当问题。新闻、网络、电视、广播、宣传等部门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侵权责任法》,及时曝光有影响的民事侵权责任案件,掌握宣传工作主动权,严防借机炒作,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搞好《侵权责任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侵权责任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还将通过电视、广播全文播发此法内容,并将采取贴标语、发传单等形式更好的宣传《侵权责任法》,使此法在正式施行时能得到较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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