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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阳区司法局2009年工作典型经验和亮点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1-27    浏览:1688

      2009年,昭阳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及市、区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综治维稳基础建设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打基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实现“富民强区”跨越发展的主要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城区改造规划”,省、市、区政法会议精神提出“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及区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八个一”活动,为实现昭阳区“一山、两河、三城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昭阳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取得了一些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总结如下:

      一、抓依法治理,推进新区开发工作有序进行。昭阳区司法局坚持抓依法治理,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持。一是在全区推广“八个一”活动,使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入基层,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配合城管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严格执法,清理违法乱修乱建;三是抽调人员参加北部新区清理整顿乱修乱建宣传工作,针对性宣传《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城市发展是造福一方百姓,严禁乱修乱建减少群众的损失。通过依法治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才能有力有效提高工作效益。

      二、抓法制宣传,为“城区改造和建设”扫清障碍。经济要发展,法律是保障。城区的发展更离不开法律这块“护身符”。区司法局从抓法制宣传入手,积极为城区改造提供法律保障,三城司法所开展了“两深入”活动:

      一是组织干部深入农户,广泛开展“我为城区改造作贡献”活动,向群众讲解经济发展与城市的作用,城市改造的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城市拆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深入学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组织专门法律培训。一方面让城市改造房屋拆迁者知法、守法,同时提高其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不是遇事找政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拆迁的经济补偿问题,经工作人员对其宣讲法律知识,采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而不是违法乱修乱建,让事情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同时也为政府分了忧。

      三、抓人民调解,为“城区改造和建设”排忧解难。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区司法局把调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协助基层司法调解组织,合理搭配人员,充分履行职能。

      二是将调解组织网延伸到村、组、居委会、楼、院,这些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如:崇义居委会自设立调解组织以来,每年调处纠纷几十件,为古城改造与保护提供了“人和”这一条件,对外树立了团结和睦、勤劳礼貌的形象,为城市改造作出了不少贡献。

      今年8月,大寨子乡司法所会同锅厂村两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大寨子乡于2006年修建锅厂村完小以来,(甲方):原昭阳区保安公司修建队陈文国、钱富高。(乙方)农民工法定代表人:原锅厂村总支书记、主任赵启勇。经调查核实,在此期间甲方共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金额46800.00元,每人2228.57元。调查组一行经过4天的艰辛努力、认真调查、摸清情况,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事实,尊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于2009814日中午,甲方将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金全部付清,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开展调解人员培训,让调解人员及时了解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特点,掌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熟悉调处矛盾纠纷所需的法律、政策和技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今年6月中旬,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组织了全区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共270余人开展了人民调解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区政法委朱书记、区政府张副区长,区政法委江副书记、区司法局毛局长、区法院赵副院长出席了培训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分析热点难点等形式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进行了培训。此次培训是区委、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昭阳”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规范昭阳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职能和社会公信力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是直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103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今年111月份共受理矛盾纠纷2834件,调处2834件,调处成功2778件,成功率为98%

      四、社区矫正工作初显成效。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今年昭阳区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按照《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办法》。在区委政法委的重视下,成立了区、乡、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为进一步完善充实乡(镇)、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建立矫正工作组织,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矫正对象的联络员,由矫正对象的亲属担任家庭矫正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自今年1月我区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130人,其中缓刑72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刑释解教接收387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工作亮点:2006530日,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声国(男,生于1974717日,汉族,云南省昭阳区人,小学文化,务农,住昭阳区永丰镇小闸村第11组)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6000元。杨声国服刑期间经云南省昭通监狱医院鉴定,其患有双目白内障。其姐杨声凤帮弟杨声国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杨声国回家后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矫正对象杨声国到永丰镇司法所汇报情况,司法所了解矫正对象杨声国家的实际情况后,立即请示镇党委、政府,镇领导高度重视,一是从镇民政所帮扶2袋大米给矫正对象杨声国,以解燃眉之急;二是从小闸村调配1个农村低保名额予以帮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老有所养;三是司法所采取矫正对象“人性化”帮教方式,掌握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制定矫正方案,从而达到社区矫正的效果。20091112司法所面对面对杨声国进行感化帮扶教育。增强了公德意识和在刑意识,树立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回归社会的恒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昭阳区全面实施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五、法律援助保稳定。昭阳区法律援助工作秉承“为困难群众解愁、替党委政府分忧”的工作宗旨,不仅在为困难群众维权方面硕果累累,而且在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社会价值。

      (一)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参与区政府信访接待,积极引导涉法信访案件的信访人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主动帮助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例一,今年昭阳区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在旧城改造进程中,发生了许多棘手的矛盾和纠纷,家住北正街的左某夫妇(原昭通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父辈50年代初期给他家买下现在的房屋,至今在该房屋内居住了三代了。今年在接到旧城改造指挥部的通知后,左家积极响应,按要求搬出该房进行改造,左家在上午搬出,下午就被原卖房的房主之后人强行入住,严重阻碍了旧城改造的正常进行,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引发多次上访,区领导接访后指派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一审法院判令被告在规定时间搬出该房;例二,龙泉办事处白坡社区81岁高龄的老人周桂珍,在一次车祸中痛失儿子,法院判决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因驾驶员在服刑,车主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后老人多次上访,接访部门通知老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接待老人后,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究,决定代为另起诉保险公司,通过艰难诉讼,法院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赔偿61716.00元。二是参与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哪里出现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法律援助人员的身影,他们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合理诉求,从而把一些重、特、大的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促进社会公平。昭阳区法律援助工作者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为困难群众维权过程中真正做到“路不辞远近、事不分大小、人不别疏亲”,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当作法律援助人最关注的事,努力围绕“五个”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一是济贫,对农村家庭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等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扶弱,为妇女、未成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专门法律援助渠道。三是助残,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四是拥军,对军人家属遭受非法侵害的,一律给予法律援助,让军人安心服役。五是护农,对于农业生产中的假种、劣药等侵权案件以及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减低门槛,应援尽援。目前,昭阳区对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三不限、一优先”即不受经济困难限制、不受地域户籍限制、不受案件标的额限制,做到优先安排。

      (三)服务经济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服务,一个优化”。即服务城乡建设、服务农村改革、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服务城乡建设,对重点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出现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服务农村改革,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三是服务企业发展,围绕区委、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为职工维权,为企业护航。今年以来,昭阳区就组织各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开展一次法制宣传、举行一场法律咨询、提供一例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等问题,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活动期间,旧圃援助站在今年就办理了102件非诉案件,为当事人讨回6万余元的补偿款,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六、抓公证质量,为“城市改造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对公证事项行使监督权,它能有效避免许多法律风险的发生。在经济发展中,公证发挥了许多重要作用。通过抓办证质量和服务质量,积极为昭通城市发展服务。建立了“三项制度”,推出了“六项措施”:一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在办公场地醒目处公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执业公证员和辅助人员名单、投诉电话等便于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公证质量评析会。同时,特别涉及当地经济建设上,区公证处还特别推出六项“便民措施”,更快捷、更优质地提供公证服务。

      今年,共办理公证1498件,其中:国内公证1355件,经济类396件、民事类949件;国外公证143件,涉台、港、澳10件。律师事务所办理诉讼案件49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合同纠纷案8件,侵权纠纷案19件,离婚案10件,继承案1件,劳动争议案2件,保障了诉讼正常进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前,在城市化建设与构建平安和谐昭阳进程中,情况复杂份乱、变幻莫测。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不断提高思辨能力,要客观地看问题,科学地分析问题。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勇敢地肩负历史责任,切实做到四要:“节奏要快、标准要高、结果要好、程序要合”,以创新的精神和时不待我的紧迫感融入到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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