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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信县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奖励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24    浏览:1212

      为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质量的提高,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威信县司法局制定并印发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从调解范围、文书档案制作、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是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纠纷,有调解协议,每件补贴10元;有调查笔录,有调解协议,每件补贴20元。二是乡、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般民事纠纷,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人民调解文书档案一卷六表齐全,装订规范的每件补贴50元。三是成功调解疑难民事纠纷(指涉案人数三人以上,涉及金额2000元以上或工伤、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100元。四是成功调解重大民事纠纷(指涉案人数在5人以上,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或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交办的纠纷),每件补贴200元。

      实施办法还对案件的评审作了规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由县司法局进行评审;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的案件,由各司法所初审后,交县司法局复审;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无效的调解协议,不发给补贴。

      今年一季度,各级调委会已上报调解案件卷宗385件,经复审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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