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有新思路

作者:毛定杰 蔡国军  发布于:2017-04-27    浏览:1713

      市委将2017年定为全市“支部建设年”,为发挥好党支部这个党最基本的组织,充分发挥好党员的桥梁和纽带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4月26日,市司法局召集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座谈,部署2017年党建工作。

      

      会议由党委办负责人向大家领学了《昭通市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方案》、《市直机关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昭通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支部建设年”的通知》等文件,部分党支部书记纷纷围绕加强党建工作献言献策。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华同志提了四点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新认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党的整个执政能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每一个党支部都健全而充满活力,整个党的组织才能坚强有力、朝气蓬勃。各支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2016年的基础上,切实推进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突出重点,整体新推进。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关乎全局。要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自觉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创新方法、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全局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领导,落实新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首先就是要坚持好党组织的基本活动,落实党组织的基本制度。要扎实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提别是要实现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党建责任书全覆盖,并加强过程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建立规范齐备的党务工作台账。

      强化督查,培育新典型。要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支部建设年”进行督促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定期检查督促,强化跟踪问效。同时,把培育典型作为“支部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培育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党支部,以点带面,推动“支部建设年”取得新实效。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