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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司法局加大“三个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17    浏览:1055

      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过程中,盐津县司法局立足自身实际,加大“三个力度”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力度,推动管理模式创新。一是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凳???缁峁餐?斡氲纳缜?谜?ぷ鞲窬郑?b>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系列矫正程序性和制度性规定,建立规范的个人档案,并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因人制宜,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认真落实各种教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坚持“三确保”(要求承包责任田的协调办,确保有地种;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办,确保生活有着落;符合经商务工条件的协调办,确保政策到位)和“五必访”(新来对象必访、家庭变故必访、遇到实际困难必访、重大节日前必访、期满解除前必访),努力做到基础工作规范化、教育工作制度化、帮扶工作人性化,注重工作实效。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政府推动、成员单位联动、社会力量互动的全民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好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的组织领导措施,加大推动力度,进一步落实成员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提高协同效率,进一步组织好社会主体全员参与的新模式,增强互动效果。
      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保障力度,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涉法涉诉案件的依法处理;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队伍,服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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