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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板栗乡调委会为村级人民调解员“充电”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7-26    浏览:1040

      板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本着政治素质好、基层情况熟、调解热情高、工作作风正、群众威信强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要求,将一批有能力、有水平、有效率、素质强、口碑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在20104月的村委换届选举中,8个村委会有5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为新人,为板栗乡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线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使他们今后能够正确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经过近一个月的充分准备,2010719日,乡调委会组织了为期一天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主要对人民调解的概念、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原则、制度、任务、工作程序、常见的调解方式和方法、一卷六表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调查笔录的制作和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培训,针对调解员多为新人的特点,重点对常见的调解方法方式、一卷六表的制作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结合农村易发、多发的地边地界、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典型民间纠纷进行深刻分析期间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穿插其中,使调解员在潜移默化中领悟纠纷化解的方式方法。此次培训现场讲解精彩,调解员提问积极,台上台下互动性强,交流、探讨气氛热烈。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乡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素质,提高调解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培训班开班前乡党委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对调解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端正学习态度;二是要学以致用,提高创新能力和调解水平;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四是要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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