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威信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6-18    浏览:1410

      2006年6月16日下午,在威信县司法局主持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小儿死亡赔偿纠纷。

     
      死者毛建航,男,汉族,年龄7个月,威信县长安乡长安村梅子沟人(现住扎西县城第二幼儿园附近),于2010年6月14日下下午3时许由其外婆等人抱入威信县中医院儿科。其外婆自述患儿因喂食面包不慎噎住,家人用手指抠口腔,没有抠出,随即用嘴对患儿进行吸气,仍未吸出。在到医院救治过程中,打出租车拒载,于是徒步将患儿送到中医院。
     
      患儿被送到中医院儿科后,当班医生见其面色青灰,口唇发紫,双目紧闭,立即送抢救室。经检查:患儿呼吸停止,听诊心跳也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双目瞳孔散大固定,当即告知家属患儿已死亡。但其家属仍强烈要求再给予抢救,本着医生工作职责和人道主义精神,当班医生立即按程序进行抢救。经抢救20分钟后患儿仍未恢复心跳及呼吸,告知家属患儿已死亡,并安慰开导家属。
     
      虽然院方予以尽力,但家属反而认为是当班医生在抢救过程中,打针致患儿死亡,经院领导及医务科给予解释,家属方不听,将患儿遗体留在病房,并邀约多人到医院“讨说法”,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
     
       根据县领导安排,威信县司法局会同卫生局、公安局、长安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的同时,对情况进行调查。经卫生局调查和公安取证,患儿死亡与县中医院无关。为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卫生局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于次日下午将小孩遗体移放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县中医院无太平间)。但是死者外婆等人出现过激行为,死者外婆用手掌击打医院门窗,导致右手掌划伤,其奶奶晕倒(有公安视频为证),医院立即对两人予以救治。
     
      6月16日,死者在外务工的父母赶到县中医院,在县司法局领导的主持下,卫生、公安、长安乡政府及长安村委的人员分别向当事人讲明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死者父母认识到了儿子死亡与县中医院无关,表示不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鉴于当事人家庭较为困难的实际,长安乡党委、政府自筹资金5000元,并从民政争取了2000元资金,作为死者安葬费用,县中医院免收死者抢救费和死者亲属因情绪失控而自伤的医疗费用。协议签定后,死者父母及时领走了儿子的遗体。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