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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富县司法局采取五措施推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开展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26    浏览:1071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顺利开展,水富县司法局党组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加以推进:一是领导带头学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带头参加各种学习并首先成为学习型的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的领导干部。局党组每月至少要集中学习一次,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二是严格学习制度。按照局建立的学习制度抓好落实,各部门每月拟订专题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为局集体学习时间,其余每周五下午为部门学习时间。同时,抓好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股室、部门根据各自特点,筛选符合自身业务要求的优秀书目,确定各自的学习主题和学习内容,进行专项学习、讨论和交流。四是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各股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学习档案,有学习专用记录簿,个人有学习笔记,详细记录每次学习情况,干部职工每人完成一篇学习心得。五是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对个人在学习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在报刊上发表的信息、理论、业务论文等,按照《水富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补充通知》(水司发〔2010〕2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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