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提高队伍素质。为使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伊始,司法局就把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层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扎西法律服务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与此同时,在全县十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站,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方面,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二级局)。干部队伍建设上,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ㄖ评砟畹闹匾?凼觯??啊堵墒Ψā贰i豆?しā贰i痘?惴?煞?袼?芾戆旆ā返确?煞ü嬷?丁Mü??埃?銮苛朔?煞?袢嗽狈?翊缶帧⒐?秸?濉⒅捶ㄎ?竦睦砟睿?岣吡硕游榈恼?逅刂省?span lang=""EN-US"">
二是争取支持,确保投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县财政已按每年4万元的标准,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加强对律师所和公证处的业务经费管理,保证这两个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推进法律服务过程中,认真宣传贯彻《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一周年,也是云南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该局以“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主题,组织晓春律师事务所和扎西法律服务所人员,在县城扎西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法律援助方面,通过会议宣传、书写标语、法律咨询、办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使农村弱势群体都知道法律援助这一制度,并能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整合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律师所、公证处、扎西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的力量,制定和完善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案件投诉查处制度》、《收结案审批及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司法所也结合实际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受理制度》、《法律援助承办规定》等制度规定。每年年初,与各法律服务部门签定责任书,年底,认真检查兑现奖惩,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抓好工作的积极性。1—11月,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共审查批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85件;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96件,其中民事类59件,刑事类37件;公证部门办结各类公证170件,其中企业改制120件,招投标20件,其它民事类30件;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家,办结诉讼代理业务12件。
该县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威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