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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信县司法局制定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05    浏览:1042

      2010年,威信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有畔⒌餮泻投酝庑??ぷ鳎?氐愦咏崩?段Ш徒崩?曜剂椒矫娼?徊叫薅┩晟屏?/span>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奖励范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长安》、《人民调解》、《中国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通讯》、《法制传播》等国家级刊物和主流网站上发表的作品。二是在《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政法研究》、《云南司法》、《依法治省工作通讯》、《党的生活》、云网、云南新闻网、云南政法网等省级刊物和主流网站上发表的作品。三是在《昭通日报》、《昭通经济与社会》、《昭通司法行政简报》、《领导参阅》、昭通新闻网、昭通政法网、昭通党建网等市级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四是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威信新闻网、威信党建网等县级媒体上发表的作品。五是在同级别报刊上发表的美术、书法、舞蹈、小品、小说、诗歌(含诗词楹联)、曲艺等作品(以文件为准)。

      奖励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国家级刊物和主流媒体上发表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500元;超过300字的,每超100字奖励100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二是在省级刊物和主流媒体上发表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300元;超过300字的,每超100字奖励80元,最高不超过800元。三是在市级刊物和主流媒体上发表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200元;超过300字的,每超100字奖励6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四是在县级刊物和主流媒体上发表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100元;超过300字的,每超100字奖励4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

      通过制定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励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据统计,至4月底,全系统干部职工已发表外宣稿件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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