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彝良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奖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4-22    浏览:1248

     
      在近期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彝良检察院2009年监督纠正的吴某某被违法刑事拘留案,荣获全省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奖。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09年7月,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团伙盗窃案中,发现彝良县公安局于6月15日查清吴某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仍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一直关押在县看守所。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及时对吴某某的年龄和关押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进一步核实,确认了上述事实。检察院认为,吴某某参与盗窃时未满16周岁,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彝良县公安局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进行刑事拘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刑事拘留情形。于2009年7月13日向彝良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彝良县公安局于当日撤销了吴某某涉嫌盗窃案,并于7月15日书面回复纠正违法情形。并以本案为典型,要求各办案民警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