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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家县检察院“1221”创新反贪工作模式见成效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2-21    浏览:1244

            今年以来,巧家县检察院结合实际,采取“1221”工作模式强化办案措施,反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221”,即:一年查处1个领域;每一名反贪干警必须排查2件线索;每一件案件立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每一名反贪干警必须主办1件以上案件。

        该院反贪部门按照“增亮点、创特色、树典型”和“一年查处1个领域”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收集、经营案件线索,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主动收集案件线索13件,初查案件线索13件14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行受贿案件8件8人,占立案总数89%。在水利建设工程、烟水配套工程、土地开发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房屋建设工程等领域查处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查处了巧家县水务局原局长李某涉嫌受贿27万元,巧家县烟草公司原经理程某涉嫌受贿40余万元,巧家县移民局原局长陈某涉嫌受贿10万余元等案件。与此同时,向市院移送1件县处级干部受贿案线索,2件正科级干部受贿案线索。

        在线索排查、经营、开辟案源方面,要求每一名反贪干警必须排查2件以上,既充分调动了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了干警发现、排查线索的能力,又增加了全体反贪干警的压力,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排查线索:一是组织人员对以前留存的线索及新发现的线索均进行仔细的梳理,只要认为可能成案或有初查价值的,都分发到各个办案组进行认真初查;二是充分发挥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由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工作人员到相关单位采取开联席会,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寻找案源,收集线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干部群众的举报热情,旨在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承诺一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按照《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人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以期获得更多的举报线索;四是直接到基层,走村串乡,深入各乡镇、各行业去寻找线索;五是注重线索的经营,信息收集的纵向横向联系。在线索收集过程中,对于条件、时机不成熟的线索就暂缓初查,注重经营,等待时机。

        为提高办案效率,每一件案件必须在立案后两个月内侦查终结。要求每一名干警必须严格树立大局意识,整体观念,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用“白+黑”(白天+黑夜)、“5+2”(五天工作日+双休日)的精神,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奋力拼搏,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取证进度,提高办案效率,2009年立办的9件案件均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

        承办案件上,每一名反贪干警必须主办1件以上案件,领导带头多办案,2009年反贪立办的9件9人,除6名反贪干警每人主办1件以外,多出的3件案件由领导主办。起到了领导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办案,上下齐心合力的效果。

       “1221”反贪工作新模式,强力推进该院反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其中涉及水务局、移民局、烟草公司的“一把手”共3人,所立案件均已作有罪判决,实现了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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