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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阳区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问题自查整改活动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4-16    浏览:1352

      昭阳区检察院自“3.26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充分领会市检察院3月29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区院党组3月27日召开的“事故原因分析会”的内容,于4月3日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办案安全问题自查整改活动动员大会”。

      4月3日下午至4月4日全天,区检察院各部门分成两个讨论组,分别由检察长熊雁、副检察长孙曦耕主持开展讨论。在一天半的讨论活动中,一是对上级院下发的和本院制定的关于执法规范和安全工作所有的规定进行系统的再学习,力求规定入心入脑;二是由每位干警,结合区院发生的“3.26”办案安全事故,对照各项规定以及每位干警平时的工作表现,查找思想上、作风上、行为上存在的毛病和问题,就办案安全、网络管理安全、行车安全、枪支安全、保密安全以及其他方面的安全举一反三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并要求每位干警写出自我认识和自查报告。
      讨论学习后,区检察院党组将根据全院干警共同查找出的问题专题研究,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准薄弱环节和不足,完善制度,落实措施,花大力气、下苦功夫,确保办案安全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全。用积极的姿态和优良的工作成绩,弥补区院“3.26” 办案安全事故造成的不良损失和影响,重塑检察机关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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