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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良检察院“六举措”抓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29    浏览:1182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党和人民的要求,也是检察事业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彝良检察院为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用“六举措”抓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干警通力协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院党组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事行政检查工作,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极大的倾斜;此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两名干警在案件多、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通力协作,加班加点(共加班30余天),仅半年时间就超额完成了市院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积极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更好地指导工作实际;二是认真传达贯彻省、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的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范围。以“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目标,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今年18月,共拟写民事检察信息18期,向市院报送1期;拟写调研文章1篇;向媒体投稿16篇;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组织两辆宣传车和10名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共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600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件。

      狠抓案件办结,注重办案实效。一直以来,本院以“办理抗诉类案件”为主线,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努力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的有机统一。今年18月,本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抗诉类案件12件,立案12件,所立案件全部在时限内审结,结案率达100%。共受理非抗诉类案件14件,其中,执行监督3件,刑事附带民事6件,调解监督1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起诉1件。受理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

      关注民生民情,服从工作大局。本院在依法抗诉纠正错误民事、行政裁判的同时,把“关注民生,体恤民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今年18月,本院共接待民事、行政当事人来访42次,到乡村下访当事人44次,到挂钩扶贫点开展扶贫和业务指导912天。

      加强沟通协调,自觉接受监督。纵向上,加强与领导部门的沟通,主动将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的总结、报告、和宣传信息等向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报送,自觉接受领导部门的监督;横向上,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并与人民法院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调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调卷等达成共识。此外,在今年86日县法院主持召开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上,与会领导就民事行政审判、检察工作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发言,并形成了新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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