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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家县检察院深入乡镇就抗旱物资管理使用进行调研提出五条预防建议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17    浏览:928

     

      今年以来,受严重旱灾影响,中央、省、市先后向巧家县下拔了上百万元的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用于该县的抗旱救灾促春耕生产工作。为保障救灾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违纪违法以及贪污、挪用救灾物资等职务犯罪在抗旱救灾工作中发生。近日,巧家县检察院深入该县三个乡镇就抗旱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预防调研并提出了五条检察预防建议。

      一是要合理调配使用好抗旱救灾物资,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对抗旱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要做到来源清、手续清、去向清“三清”。三是要及时化解因抗旱救灾用水引发的社会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置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对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好地调动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落实后期专项救灾物资的分配和管理使用,切实加强跟踪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扩大开支范围和浪费抗旱物资等现象发生,确保物资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对抗旱救灾工作中的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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