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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检察院“三项措施”全力维护国庆期间社会稳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29    浏览:1395

     

      为确保60年国庆期间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该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大局稳定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以贺?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信访领导组。要求各部门一方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的角度审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这一重大节日期间涉检信访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重点信访问题,院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处理。一方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的息诉罢访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动员一切力?浚?颖N榷ā⒈T龀ぁ⒋俸托车拇缶殖龇iii?峋鱿??晃榷ㄒ蛩兀??ü?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坚持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工作中严格信访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带班领导直接参与接待当事人来访工作,力求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杜绝越级上访等情况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端正思想,明确目标。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要求接待人员必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对于群众来信来访,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不得推诿,更不能把矛盾上交,避免造成越级进省赴京上访。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上访案件,要逐件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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