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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就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部署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4-08    浏览:1468

        3月2日,昭通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从三个方面打牢基础,就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要扎实打牢自觉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思想基础。要按照高检院《实施意见》的要求,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自觉树立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的执法理念,以市委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十个全力”,省院提出的“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2010年全省检察工作”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四加强”、“四抓好”的新要求为导向,坚持把依法打击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置于三项重点工作部署中来思考和谋划,更加注重在执法办案中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更加注重防范控制违法犯罪,防止现实危害及控制毒品犯罪反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全市检察工作置于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及昭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来部署和推进,以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营造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扎实打牢强基固本、固强补弱的发展基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对照总结全市检察工作在省院绩效考评中的得与失,注重在与全省各州市及周边检察机关的比较中发现差距和不足,认清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不足和差距。要在巩固案件质量、公诉、控申、预防等优势业务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严防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力争创出新的品牌和亮点;要在找准反贪、反渎、侦监、监所、民行、人民监督等业务攻坚难点上多思考、多探索,多做抓统筹、重协调、挖潜力的工作,确保全面协调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要树牢敢为人先、勇于争先的竞争意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朝着先进行列迈进。
      三是扎实打牢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并进的发展基础。要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坚持以稳中有升为目标,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共同推动和促进三项重点工作。要把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确保维护稳定的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按照省检察院“坚持惩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并举”的要求,深入分析,切实把握昭通的市情、检情,继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犯罪及发生在房地产和金融领域的犯罪。要严格依法、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措施,确保案结事了;要继续抓好案件质量的关口前移,更加注重案件质量的源头防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检信访。要抓好涉检信访积案的息诉罢访工作,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矛盾纠纷的化解,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严防到昆、进京涉检越级上访。要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省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行为”和市委“反腐倡廉要有新成效”的要求,结合昭通富民强市新跨越战略实施的大建设、大发展市情,更加重视办案力度、质量、效果、效率、安全的统筹,促进全面协调发展。在办案力度方面,要进一步树牢有线索必查和有案必办思想,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坚持把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始终把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放在查办的突出位置,继续深入查办涉农、移民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要严肃查处诽谤、诬告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办案质量方面,要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工作方针及“既要坚决,更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铁案意识,强化办案措施,抓好案前风险评估机制和案件线索收集、管理、分析措施的落实,提高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的能力,确保查办案件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办案措施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市检察院要抓好办案经验的总结推广,带头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和重点督促指导,强化“三长合力”办案机制,在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上狠下功夫,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在办案效率方面,要强化线索分析评估,做到择机而立、快查快办,严防贻误战机;要进一步强化侦、捕、诉一体化协作机制,侦监、公诉部门对重大案件要坚持提前介入,提高取证效率,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在规范办案行为方面,要坚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并重,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办案与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的关系,在侦办案件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以确保查办案件的政治方向;要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严防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侵犯当事人财产权利等问题发生。查办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办案工作区物防、技防、人防并重,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审批和看审分离等制度,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要立足检察职能,在结合执法办案上多做文章,充分发挥好“以打促防、以防促打、打防结合”的整体优势;要在强化侦防一体化上多下功夫,理顺预防工作与侦查工作的关系;要围绕移民工作、9条二级公路建设、城镇建设等领域扎实开展专项预防,及时提出预防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在巩固预防成果、创预防新品牌及新亮点上多思索、多谋划,继续抓好常规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对新型、复杂犯罪的分析,强化预防调查、预防建议等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预见性、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及预防检察建议,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确保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坚持以结合执法办案为依托,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在确保案结事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堵塞社会管理漏洞的制度及措施建议,努力促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要注意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措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探索完善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方式和措施,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及对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工作,努力为社会管理创新作出积极贡献。要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确保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巩固立案监督、抗诉等传统优势业务,强化监督立案后的跟踪监督,着力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和判决率,确保监督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强化“三书会审”、抗前请示、督促指导等措施,巩固好刑事抗诉无空白、高采纳率、低撤抗率等优势。要把追捕、追诉和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及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等工作作为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在推动监督工作由“软”变“硬”上力争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强化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强化对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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