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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阳区驻所检察室检查监督有成效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21    浏览:1487

     

     

     

     

      今年以来,昭阳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保障人权意识,摒弃“重配合轻监督”的观念,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驻所检察工作中,既强化监督又互相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效履行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驻所检察室对昭阳区看守所发出的检察建议,建议看守所对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进行复查,并办理相关手续。昭阳区看守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建议,于9月7日召开了会议,清理了看守所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并落实了措施:一是对已经刑满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及时通知其到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二是对期限即将届满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前通知其到看守所,由看守所和驻所监察室一道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办理相应的手续;三是对已经死亡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由看守所到罪犯居住地派出所取得死亡证明;四是对应收监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联系相关部门协助收监。
      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看守所代收代管在押人员物品管理工作,杜绝代收物品转发时发生错乱或丢失的现象发生,监察室建议并制作出登记表格提供给看守所参考,以收、送各方当事人签字为据,也得到了看守所的采纳。
      驻所检察室还对区看守所改善环境条件提出建议,建议粉白审讯室及监区墙体,改善光线暗淡的现象,改造加固监室铁门,全部更换号室门,?懦?踩??迹?繁<喙艹∷?踩??啪?鹿实姆⑸??词厮?丫??坎赡闪私ㄒ椴⒔饩隽耸虑椤?/span>
      针对区看守所长期以来严重超押,人员十分拥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分流寄押了100人到彝良县看守所,在彝良看守所在押人员关押的8间监室中,有5间没有安装监控设施,为保证寄押安全,区监所检察科向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协调解决监控设施的安装,现在5间监室的监控设施正在安装中。
      9月9日,市公安局李平副局长一行到彝良县看守所检查指导工作,区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参加了会议,李平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检察人员的监督工作,认为检察人员的监督工作比较到位,比较细致,在监督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完善监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工作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区驻所检察人员,既强化监督又与看守所工作人员互相配合,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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