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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信县检察院树“四种意识”、抓“三个环节 ”突破民行监督案源“瓶颈”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0-20    浏览:1364

     

           今年以来,威信县检察院始终把解决案源问题作为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坚?质髁?ldquo;四种意识”、抓“三个环节”,使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匮乏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理、立案、提请抗诉案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数量以及上级院支持抗诉率大幅上升,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今年1至9月,该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案件7件,较上年同期4件上升75%,立案审查6件。经审查,提请市院抗诉1件,市院决定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市院提请省院抗诉1件,省院已向省高院提出抗诉1件。工作中,主要采取树“四种意识”、抓“三个环节 ”,着力突破民行监督案源“瓶颈”问题。
      一是树立宣传意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关心、了解、支持和信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民行宣传工作,年初就把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把民行工作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如何依法维权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制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问答》印制5000余份,及时发放到老百姓手中。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个案宣传,对办理成功的案件利用信息、简报等载体进行重点宣传;利用赶集天设点对民行工作的职能进行宣传。二是树立信息意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监督对象缺乏足够的了解,必然会导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盲目性。为此,该院始终把了解和掌握民事行政审判信息作为解决案源的基础。一是注意对民事行政审判信息的了解,拓展案源信息。该院对法院送来的各类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文书,都要逐一进行审查,其部门审查意见均要由分管院领导严格把关,并根据法院所审理案件数量、性质、结案方式等情况预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数量的趋势,及时工作思路;二是主动与县法院立案庭、审监庭等各法庭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当事人发生纠纷向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后不服法院判决上诉以及法院依职权再审等情况,掌握审判工作中容易出现疏漏和错误的环节,把出现的这些疏漏和错误确定为开拓案源的重点对象;三是注重外部信息的了解。采取不定期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了解情况,直接听取诉讼代理人对所代理诉讼案件审判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对法院生效裁判可能存在错误,一旦发现符合检察机关受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受理并认真审查。三是树立公正、公开的办案意识。该院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信息公开作为公正的有效保证。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立案。每一件立案案件必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立案决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平等保护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诉讼地位;公开审查。按照申诉理由和答辩意见,结合客观事实公正审查;公开审查结果。将审查的最终结果告知当事人,增强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从而提高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济的主动性。四是树立服务意识。该院始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亲和力,争取申诉人对检察机关民行监督的信任。一方面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克服消极等待案件线索的被动现象;另一方面加大服务工作力度,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有效防止和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推”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中耐心听取申诉意见,对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依法提请市院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使申诉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合理保护;对不符合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条件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做到使申诉人心悦诚服、息诉服判。
      与此同时,工作中认真抓好“三个环节 ”:一抓主要诉讼群体环节。根据该县农业人口多、涉农案件多的实际,该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始终把涉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作为最重要的线索源。对涉及农村弱势群体的案件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发现和受理办案线索,既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办案数量。今年该院受理的7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有6件系农民申诉,占受理数的85.7%。二抓诉讼代理环节。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往往是案件当事人所信赖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也是当事人选择司法救济途径的直接指导者,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受理民行案件申诉线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不断加强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和交流,使其对检察机关民行工作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当事人通过诉讼代理人代理申诉案件线索2件,占受案总数的28.6%。三抓办案环节。抗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监督的最主要手段,也是最为有力的手段,一定的办案规模是体现民行检察工作价值的基本要求,因此,该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抗诉工作为主线,不断加大抗诉力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加快了办案节奏,由原来按《检察机关抗诉办案规则》规定的受理1个月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个月审结办案期限,缩短为受案到立案审结共计45天,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今年该院所办结的6件案件均在45天内审结。另一方面保证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案件质量,坚持承办人员交叉审查、科内讨论、分管领导审查决定的办案制度,对每一件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案件都坚持“一案一议”,对疑难案件和出现意见分歧的案件,集体讨论分析,集思广益,确保民行抗诉工作“敢抗、会抗、抗准”。

      通过以上有力措施,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听民声、察民意、感民情的诚意和运用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手段分民忧、解民困、申民冤的公信力,从而增强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拓展民行监督案源,切实解决制约民行监督案源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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