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办案和办案安全上来,克服一切困难,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办的原则,理直气壮地讲办案,振奋精神抓办案,切实做到思想上依法安全办案不麻痹,行动上依法规范办案不走样。二是做好“两个查”和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做好两个查:即一查办案工作区的安全隐患。由反贪、反渎、法警、技术部门结合实际,对办案工作区的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领导组,交由责任部门整改落实。二查办案程序和办案规定。认真对照上级院关于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深入查找办案在受理、初查、立案、侦查、起诉等各个环节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的情形。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即一方面处理好办案规范和办案灵活性的关系。要在办案规范的前提下,讲办案侦查的灵活,严防以办案灵活性为借口,规避办案相关规定,尤其是办案安全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处理好干警精神状态和查办案件力度的关系。多给干警一些激励,多给干警一些理解,让干警把精神状态调整好,积极地投入到查办案件工作中去。三是抓好“三个制度”的督促落实。切实把《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制度》、《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三个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好案件,用制度管好人,用制度管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