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水富县人大常委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上,水富县检察院新选任的四名人民监督员从县人大主任樊勇手中接过了任命书,这标志着水富县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为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健康发展,针对部分人民监督员因工作岗位变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的现状。水富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换届选任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试行)规定》,及时将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情况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工作程序向县委人大汇报,向县政协通报,并得到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经过层层筛选,历经公示、考察、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报请人大常委会议任命等一系列程序,新选任了四名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四名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民主党派1名,女性1名,人员分布上涵盖了机关、企业、基层组织等各个层面,充分体现了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群众参与性,增强了监督工作的社会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