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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甸县检察院从四个方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10    浏览:1228

      一是认真学习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绩效考核办法,以此作指导,推动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侦查监督工作中融入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证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敏感案件要多请示汇报,杜绝机械执法,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三是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对于立案监督注重在新领域发现线索,关注涉及民生案件的立案监督,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共享平台建设,拓宽监督领域,同时加强对变更强制措施等诉讼活动的监督。
      四是加强侦监队伍综合素质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保证公正廉洁执法;要认真审查案件,详细规范制作审查报告,注重办案安全;规范内勤工作,准确规范填写报表案卡,加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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