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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石头切断邻里情,法官烈日巡回审判

作者:王惠英  发布于:2016-08-09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  浏览:1646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力争“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法官”,更好的了解案情,化解双方矛盾,减轻群众诉累,永善法院速裁组法官不顾高温酷暑、烈日烤晒,来到纠纷发生地进行巡回审判。
    原告熊某与被告韩某系邻居,驾驶人秦某在为被告韩某拉沙过程中,为通行方便,被告韩某挪走了原告熊某家与本社公路相邻堡坎头上的一个石头,对原告熊某家堡坎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原告自行出资加固该堡坎,人工加材料大约花费480元。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颠簸2小时来到纠纷发生地,对现场进行勘察,深入了解纠纷发生的经过及起因,并现场组织调解,尽管法官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但因双方积怨太深,双方仍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调解无效。依据“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法,承办法官就地对该案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韩某赔偿原告熊某加固堡坎的经济损失300元。
    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韩某挪走原告熊某家堡坎上的石头,对该堡坎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应承担赔偿责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居间都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精心呵护邻里间数十年来建立起来的珍贵情意。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因一块石头发生抓扯、导致被拘留,又起诉民事赔偿,真可谓是小题大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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