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8-20 浏览:1474
曾因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三次,但仍不思悔过,疯狂扑向毒品温柔的“怀抱”,为筹集毒资,继而将黑手伸向了贩卖毒品,以贩养吸,最终身陷囹圄。
2005年,时正24岁的魏冬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朋友”的诱惑下,染上了毒瘾,随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三次强制戒毒,但仍无法逃脱毒品的魔爪,为解决吸毒资金, 2009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魏冬经过电话联系,从昭通市昭阳区王彦东(另案处理)处先后购得海洛因10克,除自己吸食外,还贩卖给吸毒人员陈永波、郝建波、盛永忠、黄训勇、王若欢、葛乃荣等人吸食。同年3月27日,吸毒人员黄训勇电话与被告人魏冬联系购买毒品,11时许,魏冬给黄训勇送毒品行至盐津县第二中学门口时,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民警抓获,从其外衣右侧兜内当场查获用白色塑料瓶装的毒品零包十三包。经科学鉴定和称量,该毒品为海洛因,净重1.73克。
盐津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冬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