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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法院:司法巡回进乡村

作者:刘应旭  发布于:2016-08-04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  浏览:1708

      为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在审结案件的同时,让群众在案件中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8月3日,永善法院“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庭冒着大雨深入到团结乡双河村开展巡回审判。

      此次阳光司法选择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来当做公开开庭案例。

      原告王某于2016年5月参与被告夏某位于团结乡某地住房的修建,被告夏某每日给付原告工资200.00元。某日,原告王某砌墙时,从所搭木棒上坠地,后被倒塌的墙体砸伤。原告受伤后随即被送到医院医治。出院后,原告王某起诉至永善法院要求被告夏某赔偿原告受伤后各项损失共计130798.42元。

      案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调解意见,于是审判庭依法对该案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做了以案释法,同时邀请旁听群众对需要了解的地方提问,并当场解答群众的问题,让群众在旁听庭审的同时,既能学到法律知识,也能解去生活中遇到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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