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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法院着力强化“五个意识” 迎接祖国六十华诞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15    浏览:1054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维稳和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牢记为民宗旨,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盐津县人民法院着力强化政治意识、组织意识、预见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此庆祝祖国六十华诞的到来。
      强化政治意识。盐津县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提高对维稳和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院长姬洲旋强调:要把维稳和信访工作作为我们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我们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抓好维稳和信访工作对于迎接祖国六十华诞、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全体干警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强化组织意识。为统筹协调好维稳及信访工作,盐津县法院及时成立了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立案庭,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市县要求,准确及时上报维稳暨信访工作动态情况。
      强化预见意识。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盐津县法院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制定了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分别启动不同方法的预案,确保解决重大信访案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全力提高信访及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预防和制止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认真排查和梳理,目前,盐津县法院对已排查出的五件重点信访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维稳和信访工作任务,实行“三落实”,即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落实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达到“上面有人管,中间有人抓,下面有人干”的效果。
      强化纪律意识。为保证维稳和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盐津县法院政工、纪检以及监察部门实行办理流程跟踪管理制度,对排查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谋划不具体、应对措施不科学而造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影响或引起社会群众强烈不满、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责任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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