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25 浏览:1128
近日,水富县人民法院、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执行中尚未明确界定双方监督制约方式、衔接机制,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等问题的协作、监督制约机制进行商讨,对今后工作中涉及上述民事、行政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形式、范围、时限、信息通报制度等达成共识,形成涵盖审判卷宗调阅、再审检察建议适用、民事行政裁决执行活动、社会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救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商定:今后在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检察监督工作中的联系和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按照《水富县人民法院、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