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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县人大主任一行深入桧溪法庭调研登记立案工作

作者:王松  发布于:2016-08-15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  浏览:1879

    县人大调研组一行查看法庭基本建设

    召开登记立案工作调研会议

     

    8月10日,永善县人大副主任蔡大焰一行深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针对立案登记开展实地调研,永善法院专职委员周蒲丰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永善县人大蔡副主任一行首先查看了法庭的基本建设,对法庭的人员结构、审执工作和近年来综合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询问。
    桧溪法庭庭长温逸华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法庭的整体工作情况,桧溪法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对于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在同比增长率高达67%的情况下,全庭干警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确保立案登记落实到位,从未出现有案不立、拒收材料、不按规定处理的情况。同时,桧溪法庭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原则,探索立案工作新方法,有效解决 “立案难”。温庭长总结了存在的不足:一是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导致信访、投诉案件和立案窗口的工作量随之增加 ;二是“送达难”更加凸显;三是形式审查可能会导致立案的随意性,恶意诉讼难以防范;四是其他调处矛盾纠纷的部门推脱责任。
    在实地走访查看和听取汇报后,调研组认为法庭立案工作规范,痕迹资料齐全、清晰,无积压案件,法庭应继续保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同时,县人大蔡副主任对桧溪法庭立案登记管理台帐、案件管理台帐、群众接待笔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与辖区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统一协调立案工作,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二是要参与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的培训会,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桧溪法庭共收案316件,其中诉讼案件235件、执行案件81件;新收案件中当场立案296件(包括巡回立案42件)、补正材料14件、审查6件,当场立案率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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