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显灿 发布于:2016-08-04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 浏览:1575
近年来,永善法院创新法制宣传活动形式,积极开展以“阳光司法工程”为载体的普法宣传活动,由“乡村和谐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庭审间隙向旁听群众发放《诉讼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并当场就群众的咨询答疑解惑,将生动的案例、严肃的庭审与常用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群众更好地理解掌握法律,遇事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月3日,永善法院在团结乡双河村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夏某、夏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庭审现场,利用庭审间隙共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接受咨询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