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16 浏览:1401
2009年8月25日1时,大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世友手机的嘀、嘀的短信声响起,打开一看,是案件执行申请人卿xx发来的短信:“钟师你好,吃饭没有?我的事多费你操心,事成之后我给你两千元感谢”。 钟世友当即回电话给卿xx“办理案件是我的工作和职责,你的案件我们正在办理,并一定会依法办理,你这样做不但有损我的形象,更有损法院的形象”。卿xx对钟世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一定自觉维护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
原来,卿xx诉罗xx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昭中民二终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罗xx赔偿卿xx人民币23187.80元。卿xx申请执行后多次表示,愿给案件承办人钟世友感谢费,钟世友对卿xx行为反复予以了批评教育。此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一度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经法院多方努力,终于在2009年8月25日查找到罗xx的妻子周xx,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卿xx说:“这个官司不是钱的问题,是气的问题,法院为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我愿意放弃13187.80元”。周xx也表示愿意履行10000.00元的义务款。双方于2009年9月8日达成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周xx当即履行了义务款10000.00元。此案的顺利执结,进一步维护了大关社会稳定,促进了大关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大关法院顺应时代要求,下大力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法院,以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加大干警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使干警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在社会上树立起了公正廉洁的法官和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