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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挽回夫妻感情私制炸药 法院依法判处一年

作者:赵兵  发布于:2016-07-18  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浏览:1861

    夫妻俩闹矛盾,丈夫为让妻子回心转意,竟然私自制作了炸药包。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邱某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徐某与邱某是夫妻关系,两人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由于婚后夫妻俩共同生活中感情不和,致徐某于2015年初外出打工。期间邱某去找了徐某几次,徐某都没有回家。2015年8月20日11时许,徐某与邱某商议到徐某爷爷徐某廷家中谈两人的感情及孩子抚养费问题。商谈中,被告人邱某为了吓唬妻子让其回心转意,私自制作炸药包绑在自己腰部以威胁徐某。徐某家人报案后,民警赶到现场,在邱某亲人的帮助下对邱某展开思想教育,经大量工作后,邱某才将炸药包拆下交与民警。经鉴定,邱某携带的炸药包含硝酸根离子及铵根离子,电雷管具备爆炸性能;经侦查实验,起爆器不能引爆雷管。
    经威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所持起爆器经侦查实验不能引爆雷管,致使其制作的爆炸装置不能爆炸,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邱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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