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24 浏览:1144
2009年7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巧家县人民法院特邀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巧家县人民法院根据省、市两级法院及检察院联合下发下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邀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在巧家县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且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分歧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热点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可以通知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可对案件的诉讼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阐述检察机关的观点和理由,并了解审委会就按键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所形成的意见。
通过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009年上半年截止7月22日,巧家县人民法院无一例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