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28 浏览:1330
近期,永善法院档案室为切实落实好《档案法》相关精神,高度重视档案的开发利用价值,发挥档案为社会服务的有效作用,既有力地打击了一些犯罪分子,又解决了老百姓的一些具体困难,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工作方便。
2009年5月22日,溪洛渡镇司法所薛富尧、姚光碧二同志根据上级的要求,来永善法院查阅近年来镇辖区内判处缓刑的罪犯基本情况、犯罪事实、罪名、处刑情况等。经领导同意后,档案员用了三天时间翻阅卷宗,为司法所的同志提供了35名罪犯的上述情况。
2009年6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溪洛渡分局民警来法院查阅复印犯罪嫌疑人杨云忠(家住溪洛渡镇富庆村)的判决书及相关材料。档案员查阅卷宗复印了本案判决书及相应材料,为有力打击杨云忠的再次犯罪,提供了基础材料。
2009年7月14日,家住四川富顺县的王根才因调解书失落,现为给子女落户口上学,需要调解书,专程从富顺县赶往永善县法院申请复印调解书。法院审查王根才提交的申请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时进行办理,王根才接连声称:“谢谢永善县法院为他解决了实际困难”。
永善法院档案室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好档案管理八防措施,充分发挥好档案的社会利用价值,及时高效地为老百姓服好务,为平安永善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