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28 浏览:1808
2009年7月20日,黄华法庭巡回到黄华镇甘田村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1993年魏安明身患内风湿,1999年瘫痪,常年坐在轮椅上,夏福香出于对魏安明的同情和扶助,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照顾他,独自撑起整个家庭,双方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夏福香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接到诉状后,法庭当即立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办案干警冒着炎炎烈日,承受着38度左右的高温,爬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当事人的家中。下午13时30分,庭审在魏安明住房内进行,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4000元债务由夏福香偿还,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魏安明由夏福香扶养。
双方当事人被我庭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为表示感谢,再三挽留审判人员在他家吃饭再走,法官们婉言谢绝。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当事人用塑料瓶给大家装满了清甜可口的山泉水路上解渴。黄华法庭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诉讼提供了亲民、便民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