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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首家“家事调查员机制”在鲁甸县法院建立

作者:叶丹  发布于:2017-02-15  来源:鲁甸县政法委   浏览:1650

      

      为建立健全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纠纷调解机制,为理性审判注入情感关怀,鲁甸县人民法院创新家事审判新路径,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2017年2月7日出台《鲁甸县人民法院聘任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昭通首家“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制度。

      鲁?榉ㄔ鹤?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家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以来,在不断总结经验,和借鉴发达地区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根据鲁甸县实际情况,总结提炼方案,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选任、培训工作。

      “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从各村、社区、妇联、司法局、学校等部门中筛选,法官通过委托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庭前深入社区、村(居)委会、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了解涉案的婚姻家庭状况、情感经历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老人的赡养状况、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等等,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协助收集有利于夫妻情感修复的物件,法官结合案件证据对家事调查报告给予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

      与其他试点法院的“家事调查员”相比,鲁甸法院的“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不仅参与调查,还要参与案件的调解、审判,从体制设立上看,不仅可以让案件调解更加顺畅,调解方案更加切合实际,还可以节约司法成本,让家事审判工作不因冗杂的制度设置而受到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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