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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8-19    浏览:1204

     
      永善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巡回审判百案进村、进校、入户的便民、利民、惠民方针,真正体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8月14日,永善法院刑一庭法官不畏烈日酷暑,带着卷宗、国徽和条幅到永善团结中学巡回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该案被告人马川勇系永善县团结乡联合村白家坪人,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马川勇以其子马某被夏某殴打为由,多次辱骂、殴打夏某、损坏夏某家中物品;酒后窜到派出所,以要求指导员陈某为其解决问题为由,在派出所办公室辱骂陈某,并将民警手中正在工作的索尼牌相机砸烂,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现场庭审中,被告人马川勇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悔过真诚、认识深刻。鉴于此,法庭从轻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马川勇有期徒刑一年。本次巡回审判历时近两小时,有数百群众在炎炎烈日中参与旁听。通过现场开庭、现场审理、现场宣判、现场释法的巡回审判形式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团体和广大百姓的支持、赞许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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