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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法院强化保密措施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21    浏览:1236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的保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盐津县法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以及纪检监察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化保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相继建立健全了《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涉密网络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笔记本电脑以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上制度均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庭、科、室、局、队,并要求广大干警及时认真组织学习
      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涉密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公开作出承诺,如违反承诺的,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盐津县法院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了干警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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