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诉讼调处中心收案80件 结案80件 调处成功率达93.7%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8-25 浏览:1412
8月24日,鲁甸县人民法院调处中心法官到被告黄某家进行巡回审理,对原被告的离婚纠纷进行现场调解,结果,通过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夫妻尽释前嫌和好如初,实现了法院在一天内立案并调解结案的社会效果。
至今年3月26日调处中心成立以来,鲁甸县法院调处中心已受理案件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3.7%。鲁甸法院秉承调处中心设立的司法为民的宗旨,在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对符合诉讼调处中心受案范围的案件,实行:1、免交诉讼费。凡是自然人而又调解结案的纠纷案件,一律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2、现场办案。凡是诉讼调处中心办理的案件,一律到案件发生地巡回审理、现场办案;3、方便快捷。当事人可以电话立案、口头诉讼等,诉讼调处中心受理后必须在三日内处理案件。
鲁甸法院诉讼调处中心的办案模式现已经形成长效机制,这种新兴调解断案的工作方式,将对和谐社会的打造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