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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平凡 但我不甘于平凡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11-11    浏览:1635

      1989年9月1日,带着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我终于从大山深处走了出去,可四年后,城市生活的梦破灭,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不得已,又回到了那贫脊的家乡。
      今天,能成为一名法官,我感谢永善法院当年接收了我,更感谢后期培养了我,有压力,才有动力,参加工作后的六年苦读,从专科到本科,还有那辛酸的司法考试之路,一路走来,几多辛苦、几多忧愁。
      正所谓相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在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十四年,现离开法庭已经五年了,但在法庭工作时的点点滴滴,却历历在目,虽说在法庭未干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业绩,但我和我的同仁却无厌无悔,我们每天为当事人之所急而急,为当事人之所忧而忧,为当事人之所乐而乐……
      是的,我平凡,但我不甘于平凡。
      在法庭工作时,曾审理过这样一件离婚案,马楠山上的一对苗族夫妇,妻子诉称被丈夫长期虐待,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接手该案后,如果按民事案件诉讼规则,通知原、被告举证,然后开庭审理,但法官的职能告诉我,此案事关重大,得妥善处理我随后便向庭长汇报,谈该案的处理思路和想法,大家都知道,永善县的苗族长期生活在高寒贫困山区,文化教育落后,婚姻法实施这么多年来,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寥寥无几,诉到法庭要求离婚的我院审理的当时是第二件,基本上婚姻问题都是以他们民族的习惯方式解决。对此,庭长相当重视,为妥善处理本案,我和庭长步行五十余里山路,三上马楠山,为了对苗族习性的了解,我查资料,阅历史,读县志,当第三次到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时,因被告长期酗酒,每天都是对酒当歌,仍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对汉语又不是很懂,我和庭长不厌其烦,在对苗语似懂非懂的情况下,我们连比带画,给他讲解苗家历史、苗家文化、苗族信仰的宗教,永善县的苗族生活状况,我国的婚姻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等等……。最后当事人双方按苗家人习俗分手,法庭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一对名成实亡的苗家夫妻终于解除了婚姻关系,原告对生活又看到了新的希望。临走时,对酒精过敏的我们,面对苗家的“羊角”酒,不得不喝三杯,当我和庭长走出村外时,见山不是山,见路亦非路,山在转、路在摇、心在跳、脚在抖,最后醉卧在村外的草场上。---醉卧村外君莫笑,乡村万千法官亦如此!一觉醒来,也是满天繁星。
      这就是长年奔波在田间地头的山区法庭法官,为了一个小小的案子,为了送法上门,为了能案结事了,更是为了心中的信仰和法官追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总是风里来、雨里去。作为一名法官,让人感到最大的欣慰就是什么呢?那就是:一件案子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均能说上一声谢谢,谢谢法官。
      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有时我们会沉默寡言,有时又多愁善感,我们在田间地理播洒热血,在大山深处奉献青春,看上去,我们未老先衰,中年老成。总会为办某件案子因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和解协议而愧疚,甚至耿耿于怀,久久不能忘却。2004年,我曾审理过这样一件案子,一家亲兄弟俩因分家时财产分配不均而发生吵打,200余元的医药费弟把哥诉到法庭,当时也曾驱车几十公里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但未达成协议,最后判决结案,对此,总觉得自己工作做得不够,对不起原、被告,离开法庭几年后,和那里的同志谈及此事,他们说那家俩兄弟又因土地纠纷起诉到法庭,当听到这句话时,我沉默良久,无法再用语言表达心中那份不安……如果我当初多用一分心,多耗一点点时间,多做做调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也许不会再有后边的诉讼。
      随着工作的变动,无伦在何岗位上,作为法官,我默默无闻,但对待每一件案子,我不敢有丝毫的懈待;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可我觉得我更象生活中的苦行曾。
      时光流逝,光阴荏苒,蓦然回首,已到而立之年,问世间,何物崔人老,半是书声半车鸣。是的,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我没有任何级别,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我默默无闻;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我平凡,所有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都平凡,但我们不甘于平凡,为保一方平安,我们无私奉献,为祖国的法治建设,我们辛勤耕耘,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我们不惜流血牺牲,我们平凡,但我们不甘于平凡,我们将在平凡中铸就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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