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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十年的法庭岁月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1-05    浏览:1428

     

            我在大关法院工作的二十五年间,最让我难忘、且历历在目的是在法庭工作十年的办案历程。这十年,不仅是我步入法官生涯的起点,也是我涉足法律的开端,它让我从不懂法到懂法、用法、执法、守法、崇法;它使我从一个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四级高级法官。
            1984年,我从一个代课教师招干分配到大关法院工作的时候,那时我还是刚满二十岁的年轻人,来法院之前院领导对我们讲要分下法庭工作。年底我和同事一起被安排去高桥、天星法庭担任书记员工作,那时的高桥法庭借用乡政府的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房子,用木板隔成两半,我和当时的庭长钟崇会就住在里面的一半,我俩的房间只安得下一张单人床,连安桌子的位子都没有。我轮换与两个老同志为送达、调查、开庭审理案件东奔西跑,几年来可以说跑遍了高桥、木杆、寿山三乡的村社、田间、地头。记得有一次,我与当时的庭长钟崇会一起去高桥联盟调查一个案子,回来正至天下着大雨,当我们回到家时,连内衣都湿透了,我被钟庭长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我也想用敬业精神感动钟庭长。记得有一天,我和钟庭长刚从甘河太华办案步行15公里回来又与莫同志去新开办案,转回高桥法庭已是深夜。三年后我被调天星法庭,在院领导的培养帮助下,在党组织的关怀指引下,我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也成为一名法官,自己主审案件,法庭的管辖可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第一次办理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是一件重婚案,立案后已查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长来法庭告诉我们,被告人要跑了。我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派一名副院长来天星法庭,当时的天星大桥是铁索桥,无法通车,副院长带领全庭同志由乡政府派二名同志协助,打手电筒步行到距法庭二十多公里的被告人家中传唤,当我们赶到被告人家中时,被告人已经到距他家几公里其姐姐家躲藏,我们又赶到被告人的姐姐家从床下找到被告人,当我们把被告人传唤到天星法庭时已是凌晨六点过。根据案件情况报院长决定对被告人依法逮捕交公安机关执行,使案件得到顺利审判,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当地群众评价很好。1992年我任天星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记得办理一件赡养案,一天下午,有一个老人坐在法庭门口的坎子上哭,我听见哭声从办公室跑出去问老人哭什么,老人向我讲她是从高桥老家把房子卖了搬到天星村与儿子生活了二年,前几天儿媳妇与她吵架撵她滚,她气很了跑出来去天星烟叶站找她儿子,走到天星大桥上,想从大桥上跳进洛泽河死了算了。有人劝她找法庭,她才来法庭的,她说一天多没吃饭了,我带她到天星街上刘远发家馆子吃饭并叫她住下,我们及时赶到烟叶站通知她儿子到庭,她儿子下乡抓烟叶生产晚上才来到法庭,由于老人要她儿子赔她高桥的房子,迟迟达不成协议,我们反复做工作,最后由她儿子给生活费老人单独生活,调解结束后老人对我非常感激。经过我手办理的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知有多少件,直到今天,我才真正地感受到,法官这个职业,让你忙碌的身影不时出现在机关、工厂、学校、街头巷尾、村社、田野、山头。偶尔的沉静,浮现的是当事人焦灼的面孔,春天里人们踏青,观赏,尽放激情时,你却为了处理案件,摸排隐患矛盾,阴雨化晴空,把一件件纠纷调解,把一串串矛盾理疏,把一个个疙瘩化开,田间地头,多少积怨化无形,有谁知道,为了公平正义,一名在法庭工作十年的法官所品尝的酸甜苦辣太多太多?苦和累算不了什么,更让你难受的是在办案中遇到很多无奈,象我办理的一件离婚案,案结多年当事人找到我说“你给我办的离婚案,一万元的抚养费用完了,我把子女带到你家来吃饭。”我答复他:当时是你提出对方离婚后有可能下落不明要求一次性给付,法院为保护子女的权益才作出一次给付的判决,对方已借钱付给你。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婚姻法有规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他回答我“人都不在我怎么告”。我说:我们不能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他又回答我“反正我就是要找你”。还有一件村干部告的财产侵权案件,社里的照明线路被盗怀疑是这位村干部偷的,便邀约几人将这位村干部的牛拉走变卖给第三人,为防止第三人再次变卖,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审理后进行了宣判,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但是,被告和第三人找到法庭要法庭赔他们的电线,无理纠缠。面对苦累,面对无奈,我无怨无悔,当看到风烛残年的老人得到赡养费时的眼泪,冤家握手言和,夫妻破镜重圆,我欣慰的笑了,笑的那么开心,笑得那么豁达。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大到山水田林路,旧到祖辈留下的陈年往事,新到改革发生的深层矛盾,无论是调,是判,你都要处理得有条不紊,都要让当事人理解。沿着法律铺就的路径,你从此岸走向彼岸,正是那份谨慎与凝重,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时代赋予的重任啊,使我们当法官的人拥有天地般的豪情与如归的坦然!
      回忆起这十年的法庭工作历程,特别是在天星法庭七年办案时的亲身经历,亲眼看到天星法庭从无到有的发展变化,现在天星法庭要迁址新建,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司法制度的发展进步。它更促使我奋发向上,追求法律不动摇,发扬老一辈法官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沿着新时代法院改革开放的步伐,履行一个人民法官的职责,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们尽享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给我们带来的变化。而我也随着法庭的变化成长着,从一名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天星法庭副庭长,再到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场所已由破旧简陋发展到今天的威严气派,新建崭新的办公楼、先进的办公设备彻底改变了法庭的办公环境,使干警们告别了往日的拥挤、阴暗、简陋的办公室和落后的办公设备,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办公设备从基本没有到现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档案柜等。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过去的大盖帽,胸前的红天平代替了红肩章,更彰显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地位,也折射了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1984年我在法庭工作时,没有一人取得大专文凭。如今,两个法庭的干警均取得大学专科本科文凭,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案件的收案数和审结率连连上升。特别是2008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更加重视两个法庭的建设,锐意改革,创新进取,大胆进行了工作体制创新,订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了各项制度,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理论及业务季度考评、年度考评,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通过改革,使法庭干警形成了积极工作、立岗创先的良好工作态势。
        我在法庭工作十年的时间使我认识到,法庭是正义与邪恶的分水岭,是辨别是非曲直的裁判所,是彰显正义、净化心灵的神圣殿堂。在法庭办理的刑事自诉伤害案,见到过一个人逐步走向犯罪的心里路程,见到过罪犯从犯罪到受惩处和被害人获赔偿后心里欣慰的眼泪,见到过正义得到申张群众欢喜的雀跃。所有这些,使我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体会到司法的魅力,更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使我决心做一个正直的人,坚守良心美德,捍卫神圣的法律,不为物欲而偏移,不为私利而动摇信念。西方有句言语——“清白的良心是一个温柔的枕头”,我一定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不负自己的良心,不负法院的培养。夜坐静思,我的很多进步,都是在法庭;法庭的发展,我也尽了自己的努力。
      如今,我虽不在法庭,但我仍在法院系统,我将一如既往地与法庭的同事们一道,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建设“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庭”为目标,紧紧团结在院党组周围,励精图治,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努力奋斗。
      法庭工作十年的历程,使我真切的感受到国家对基层法庭建设关心投入。真切的感受到改革开放带动了法院建设前进的步伐。耳畔那段“春天的故事”吹绿了东方神州,暖透了大江两岸。看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我们深感盛世良机,更应立足岗位,砺精图治,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判准每一个案件,开好每一次庭。面对庄严的国旗、国微,我们深知,国旗、国微在上,一言一行,决不玷污正义的天平。宪法、法律在上,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人民在上,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造人民寄予厚望的法律、法院、法官之魂。一幅科学发展的崭新蓝图正缓缓展开,一曲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雄浑乐章已经奏响,法庭的岁月也一天一天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大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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