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各地逐级推荐上报,省、市两级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下列1个见义勇为群体(2人)、2个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1个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9日至12月25日)。
一、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群体
谢朝勇,王崇宇救人群体
谢朝勇,昭通市巧家县人,男,1982年1月生,汉族,生前系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北门社区居民。
王崇宇,昭通市巧家县人,女,1985年6月生,汉族,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北门社区居民。
2019年11月2日下午,与妻子王崇宇一起在金沙江边看孩子烧烤的谢朝勇,听到有人溺水的呼救声后,迅速冲至事发地跳入江中施救,并抓住溺水人员交下水施救的王崇宇,后因体力不支不幸溺亡。
二、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个人
李科武,昭通市昭阳区人,男,1980年1月生,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昭通税务局职工。
2019年2月7日16时许,一辆微型车翻下来100多米深的悬崖。在家过节的李科武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其父亲和哥哥前往施救,成功将驾驶员及其亲属三人从悬崖下安全救出并送上救护车。
郭邦勇,昭通市威信县人,男,1967年10月生,汉族,昭通市工商银行水富支行职工。
2019年2月和5月,在金沙江游泳的郭邦勇发现有人溺水后,先后成功将两名被困人员救起。此外,郭邦勇还先后于2017年9月23日、2018年4月21日、2018年6月2日在金沙江中救起3人。
三、拟报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个人
李安全,昭通市昭阳区人,男,1986年1月生,汉族,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巡龙村28社村民。
2019年6月5日下午4时左右,6名小孩结伴到洒渔河边游泳,因水势较急,6名孩子被冲到深水区。正在沿河埂查看苹果套袋的李安全听到2名自救上岸小孩的呼救声后,迅速跳下河去施救,其中2名被李安全成功救起,2名不幸溺水身亡。
从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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