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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铁拳出击行业大整治, 十年禁渔护航金沙江

作者:陈应洪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绥江县委政法委  浏览:2595

    7月4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问题,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近一个月来,长江上游金沙江畔的绥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行业整治“要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辖区渔业捕捞乱象,重拳出击,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成效显著。

    强领导、壮队伍,当好金江“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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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维护好库区水域生态环境,绥江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协调会、金沙江流域(绥江段)十年禁捕现场推进会,发布了《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长江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推进库区执法管理工作。在2015年成立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的基础上,今年6月,绥江县再次整合公安、水务、渔政、海事、城管等部门力量,调整充实了绥江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增设了4个中队,形成了“一大四中,五部合一”的执法架构,人数由20人增加到37人,大队领导由处级领导担任,行业整治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大队专职负责辖区长江禁渔、污染防治、水上救援、岸线及船舶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水上执法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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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监管、重处罚,勇做整治“铁面人”

    (一)严厉打击,从重从快。为加大对库区违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根据绥江县委安排部署,6月,县委政法委召集各政法单位和法律监督机关专题研究,决定对库区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处理,明确涉及库区生态和违法捕鱼行为的,原则上公安不得取保候审,法院不得判处缓刑,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7月,绥江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金沙江流域绥江段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严打违法捕渔在绥江已形成了高压态势。仅2020年6月以来,绥江就针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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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拳出击,成效明显。一是销网扣船重处罚。大力摧毁违捕设施设备,消除违捕作案工具。2015年以来,共拆除非法网箱75口、清理销毁网具2万余张、行政处罚115件,为退捕禁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6月大队调整充实以后,共拆除非法网箱3口、清理销毁网具751张、扣押捕鱼船11艘,渔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5起,以卓著的战果,有效震慑了金沙江边的违捕分子。二是收证拆船除隐患。为根本解决金沙江(绥江段)违捕隐患,绥江果断出手,收回渔业捕捞证53本,集中拆解渔船53艘,分类推进补偿安置退捕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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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后联动,追源查向。一是聚焦渔具销售店和电商,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6月份以来共没收违法经营捕渔工具15件。二是聚焦农贸市场和餐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销售、使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全县实现经营单位检查和《关于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不销售野生渔获物承诺书》签订两个全覆盖,明确对以“河鲜”、“江鲜”“野生河鱼”等进行宣传营销,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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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装备、全覆盖,水天巡逻“一体化”

    (一)加强保障,装备到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绥江县整合水务、农业、交通海事等部门的执法车辆和船舶,统一调归综合执法大队管理使用,进一步提升了绥江禁捕工作执法能力,保障了大队库区日常巡查执法需要。目前,绥江执法装备已形成了“海陆空”的配备体系:水上有执法船、执法艇和冲锋舟,地上有执法车,空中有无人机,有效的保障了金沙江(绥江段)执法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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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值守,巡查到位。针对金沙江属川滇两省共管实际,主动联合四川屏山县,实行水域共管,常态化联合执法。紧盯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巡查次数,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电话值守、夜间蹲守、岸边巡查、水上巡逻、无人机巡逻、天地联合监控等方式,对违法捕渔者形成天罗地网,最大限度压缩违法捕渔者的犯罪空间。对巡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该打击的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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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监督,奖励到位。出台《绥江县库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凡举报一起构成犯罪的违法捕鱼活动,经查实均给予奖励1万元。举报制度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走实了群众路线,扩大了禁渔社会监督面,让违法犯罪分子陷入禁渔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全民携手共同禁渔,全民共护长江生态。

    综合治、抓源头,做好金江“美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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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江(绥江段)十年禁渔,绥江一手抓打击整治,一手抓综合治理,通过两手抓,库岸清洁有序,渔民转产上岸,长江生态修复,达到“长效常治”。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全县97名退捕渔民全部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精准掌握退捕进度,53艘合法渔船船主全部签订退捕协议,积极开展退捕转产补助工作,做到不遗一户,不漏一人,不落一船。以“十项措施”十个“严”字(严禁污水直排、严格垃圾处置、严管生产经营、严拆新增建筑、严抓生态产业、严控畜禽养殖、严治家居环境、严查车辆乱放、严设广告标语、严保路面整洁)强推金沙江流域(绥江段)库岸环境综合整治,谋划系统治理,长远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严禁库区污水直排”措施为例,绥江县组织开展了污水直排专项摸底工作,做到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底清情况明,对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农户,建立台账,紧盯逐户整改。截止7月25日,全县库区岸线以上1556户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农户,已严格按照规范全部完成了整改。通过库岸环境整治,渔民转产上岸,从源头修复金沙江生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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